以生活美學觀點談都市設計之未來



一、 前言
「都市是歲月累積成就而成,從都市發展的軌跡可窺見生活環境與生活型態的轉變。」
台灣現在的都市環境整體而言是不及格的-儘管已有許多單一檢視品質不錯的公共建築與住宅,或是政府極力推動城鄉風貌改造與城鎮地貌改造計畫已獲得初步成效。面對國際人士曾經認為台灣凌亂的居住環境簡直比豬圈還不如的批評,或許我們應該相當不以為然,尤其是在政府與建築投資業界不斷投資提升住宅環境品質的情況之下,但是每當面對身邊隨處可見凌亂不整齊的都市景觀、到處充斥的違章建築與公共空間佔用現象、突兀的建築或公共空間附加物、到處停滿汽機車的路邊及騎樓人行道、死板的方格建築搭配鐵窗、以及開車從高速公路常可見到社區屋頂一片反光刺眼的不銹鋼鐵塔等,就不禁心有戚戚焉。
究其主要原因包括:不守法與積非成是的建築使用觀念、缺乏公共環境即我家之公共維護共識、失去歷史記憶的空間失落、以及本文之主題—生活美學素養之普遍不足。要扭轉多數台灣人這些積習已久的習慣需要漫長的時間去改變,而正確生活美學素養的培養將是第一基本。

二、 生活美學墊基都市環境美學
生活美學影響人的生活態度、對居住環境的要求、對周遭視覺景觀的要求等,若普羅大眾均能有一定的美學素養,則推己及人從自身週遭環境開始要求清潔美化,再逐漸由點(住家週遭)擴及線(街道)與面(社區與都市),則都市焉能不美。
西方常講品味,中國古代也常講品味,但是現代的台灣這方面跟專業有很嚴重的斷裂,這種斷裂讓生活美學無法深入生活進而影響改變生活。因為美有很大一部分是一種生命力的啟發,或是自己的自信,美應該是生命裡可以留下來的東西,是記憶,是感謝,是很多的懷念,沒有這些東西的美是表象,無法感動影響人心。
專以都市設計相關專業從業人員而言,包括開發商、建築師、都市計畫技師、相關業務主管公務員、及參與審查之審議委員等,如果在生活美學的觀點有一定的基礎共識,即使面對私利與公益之對立需經過相當之溝通與角力,但相信就都市景觀而言至少結果不會離美太遠。



三、 建築藝術是都市設計的基本
一個小故事:「一個小孩看見一個房子很漂亮,回來就跟他爸爸說,那個房子很漂亮,前面有一個小小的花園,牆上都是藤蔓,七月的時候會有很多薔薇花爬滿整個窗台上,進屋以後房間裡面有什麼樣的家具,然後人圍坐在壁爐前面,火光非常的溫暖。他敘述了好長好長,跟他父親講這個房子多美多美,然後他父親很不耐煩的打斷他說:『你告訴我,這個房子到底有值多少錢?』。」
價值觀的差異決定了對事物的認知與態度,建築價值如是,其深一層的都市環境如是。其實藝術品味可以生活化的從街道欣賞與體會開始,把民間社區所謂美的東西建立好。例如弄出幾條像樣的街道,幾個像樣的廣場,那個品味才會開始。巴黎最早是一八五○年代,從整個城市的建設開始改變,從羅浮宮旁邊的大街開始改變,讓大家有一個休閒的,可以散步的空間,因為他不忙碌,他不會把生命全部只花在物質的追求跟賺錢的時候,才可以在散步的時候,感覺到這個城市的美,這個城市慢慢跟他有對話的關係。
美是歷史的加法,是要累積的,不累積很難成為美的事物,古老的城市之所以吸引人們拜訪亦復如是。台灣先天有一個宿命的悲哀,歷史政治的轉換常常是切斷的,所以日本人來是有意把清朝的東西拆掉,二次世界大戰後國民黨政府是有意地把日本政府的東西拆掉,這是記憶的減法,也讓很多城市美好的歷史故事逐漸消逝。反之,在歐洲你可以看到一個羅馬時代的鬥獸場,一磚一瓦地被保存下來。它經過了這麼多的政權,變成人類一個共同的遺產和記憶,那絕對是美的開始,在那個城市裡,大家會以那個東西為基礎。我們如果要設計一個東西,都應該希望它能能永恆不朽,這才能使得所有新的創作能夠跟舊的之間,產生傳統性的連續關係,而都市設計之推動與實踐亦應以此借鏡。



四、 都市設計的參與者
都市設計的參與者如僅以開發角度來看,相關專業從業人員包括開發商、建築師、都市計畫技師、相關業務主管公務員、及參與審查之審議委員等;但是若將其影響層面放大後再來觀察,則開發所在地區之居民及未來可能進去居住之準居民,甚至週遭可能受影響之鄰居,均應屬潛在之參與者。



五、 都市設計制度的角色衝突如何蛻變為角色共識
都市設計應面對如何創造都市的自明性、環境之適居性、都市景觀的美化、以及公共利益的維護與創造。這些目標對於都市設計參與者之間存在著不同角色間相互的利益衝突—包括公益或私利,這些衝突如何化解,端賴一套讓這些衝突角色有辦法達成共識的制度,但這需經過一段長期的磨合與改進,甚至經過激烈的對立衝突。
如何將都市設計制度的角色衝突蛻變為角色共識,如果在都市設計制度內去衝撞,往往事倍功半,但如果大家能夠因為生活美學素養的提升而在美的觀點與公共利益上有一定的基礎共識,則相信即使在面對私利與公益之對立時,也較有機會因為有共同的對話而能有產生較美好結果,這對都市景觀而言都是幫助。



六、 以生活美學角度談都市設計制度之推動
都市設計之思潮不斷演化,因此產生各種不同觀點或不斷擴充改良之論述,其中形式主義及二十世紀初流行的城市美化運動皆相當重視都市實質空間型塑及都市空間美學。城市美化運動著重於都市實質環境的營造及城市公共空間美化設計,強調運用軸線、焦點、視覺秩序性、紀念性建築、大型開放空間(如林蔭大道及都市公園等)及端景等空間設計手法,企圖建立有秩序的都市空間結構及空間層級。
分析今日台灣都市設計推動之原始目標應與城市美化運動所重視的都市實質環境的營造及城市公共空間美化設計一致,但因為制度的設計與參與者角色的衝突讓制度在推動過程中紛爭不斷,迭見開發商及建築師與政府及評審委員間對立互槓,讓即使最後的妥協雖有美好的結果,仍免不了留下推動過程中紛爭不斷的一些遺憾。
分析現今台灣都市設計審議制度之推動主要因循台北經驗,信義計畫區所塑造的都市景觀與產生的都市經濟效益讓其它縣市政府無比羨慕,追隨腳步的台北縣新板特區與台中市七期新市政中心區之開發效益亦已呈現。都市設計的推動成效絕非一蹴可幾,除了必須先建構完美的都市發展藍圖及制定完善的審議制度,政府部門主政者之認知與業務推動部門的專業素養與企圖心是否強烈絕對是成敗的關鍵,而這些主政者與參與規劃設計開發者若能將生活美學擺第一、工作專業與良心擺第一、以及公共利益擺第一,則都市設計的推動成果應該可預期如歷史所見之美麗都市般的水到渠成。


七、 都市設計之於2008全國都計建管會議2008全國都計建管會議四月甫落幕,都市設計議題有二,其一為都市設計之定位與法制化,其二為健全都市設計審議機制與提升審議效率。因為該會議係就都市設計推動之法制面及實務操作面出發,並以解決目前各縣市政府操作過程所遇見的課題為導向,所以與本文之主題有所偏離,但既然同樣是為了讓都市設計成就美麗都市,仍必須多方參考比較以收旁徵博引之效。


八、 結語
厚植生活美學素養,積極推動都市設計,成就美麗都市。
遠見雜誌2008年10月號專題報導柏林,標題定為「又老又新又綠—柏林-未來新都」,重生之都、潔能之都、創意之都,都是柏林的新封號。
「她很老,但又不只是老,更從老舊衰敗中成功蛻變。1237年建城至今古蹟俯拾即是,還有重建後的議會水晶穹頂,各國文化在此以使館設計爭奇鬥豔,新舊交融的氛圍舉世無雙。
她很新,又不只是新,更是全球創意集散中心。從1989年合併後才著手更新,現在市區就是一座大型的現代建築博物館,8500億台幣的文創產值讓她勇奪世界創意之都,紐約、東都得靠邊站。
她很綠,又不只是綠,更將環保落實到每一個角落。1991年通過世界首創的再生能源法(EEG),更讓柏林成為潔能產業新聚落,近郊有世界最大太陽能製造商、全球第四大的風電廠、全歐第二大的沼氣發電廠。」


蔣勳談住之美曾提到:「走過一個乾淨的地方,覺得地上這麼乾淨,就不敢亂丟東西;可是如果是骯髒的地方,大家心想本來就這麼髒了,再丟也無所謂吧!可是,我們能不能扮演一個把東西撿起來的人,而不是丟下去的人?如果地上已經有九十九張紙屑了,我撿起來一張,就剩下九十八張--但如果我再丟下一張,就變成一百張了。我覺得維護環境品質最重要的,其實應該回頭問自己,在這個環境裡我究竟扮演什麼角色?我能不能再多一點對環境的關心,使得周邊的品質更加改善?讓我們每一個人對自己多做一點提醒吧!」
期待都市設計未來在台灣能從生活美學墊基,進而成就台灣美麗之島美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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