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條例的看法
個人對報載農村再生議題有以下看法: 1. 一般報載農村再生條例即為農村觀光條例,個人認為此為誤解,農村再生條例包含的面向相當廣,除農村環境改善,亦包括產業研發、人才培訓及農產運銷。 2. 農村再生條例迄今仍在立法院三讀中,但為何報載已能舉證歷歷? 3. 農村再生條例的目標,顧名思義就是再生,但現今政府的預算制度提報計畫必須一年內完成,若否,動輒懲處,因此一般公務員亦僅挑簡單易執行的計劃辦理,事關國家農業存亡的產業研發、人才培訓及農產運銷,則無人願意提報,因此此條例怎會滅農呢?不過是投入經費後,幾年後除了新增易執行的簡易景觀改善外,其它仍維持原狀。 4. 從民國80年推動的社造,已逐漸建立民眾投入,政府補助小額的經費,帶動民眾動手改善家園,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但農村再生條例,卻以一個社區簡易計劃,好幾百萬誘使社區執行。 5. 本條例凸顯的問題包括:政府預算制度、媒體治國、以及多年累積的社造最後亦毀於農村再生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