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美濕地之衝突管理
老家在清水高美的我喜歡到高美濕地,不論看夕陽,看海或讓風吹,都可體會一種寧靜;但近來高美濕地很吵、很多人,不管平常或假日都因環境的亂,而覺得靜不下來。趁著寫報告的機會又到高美濕地走一走,現在已不只環境吵,連每個團體都吵,看看我的分析報告吧!
高美地區位居於清水鎮的最西北之區域,緊鄰大甲溪與台灣海峽,高美古早叫做高密,依據清朝道光十二年(1832)彰化縣志的記載,高美原稱高密,因為這一地區的海灘深度能將撐船的竹竿整支吞沒下去,而在台語發音上,高與竹竿的竿發音同,密則有淹沒的意思,故稱高密。而「高美」一名係於日治時期所改的稱呼。高美地區範圍包括今日的高美、高東、高西、高南及高北等五里,早在漢人未入高美地區屯墾,此地大部份是大甲溪的河床地,至今我們仍可從高美地區農民以石頭為材料就地堆築田埂,便可略窺一二。 清乾隆四年(1739),楊、蕭、王、趙等四姓家族至大甲溪的南岸開墾高密庄一帶,開啟漢人開墾高密庄的熱潮,在高美地區至今仍然保留許多完整的聚落,如趙厝、董厝、魚寮、田中央仔、舊庄、五分仔、竹圍、許厝及溪頭仔等傳統聚落,同時也為這個社區留下許多傳統聚落與三合院建築等珍貴的文化資產,這些傳統三合院至今保存仍然十分完好。近來高美地區在文建會、台中縣政府、清水鎮公所及民間團體協助之下,極力推動社區營造及觀光產業等相關工作,期待未來可以透過居民共同參與,結合在地特有文化、生態、宗教及產業等資源,發展社區特有的農業休閒及觀光產業。
一、 基地條件
高美濕地位於台灣中部的台中港北端與大甲溪口間,為中部海岸重要的自然生態資源,擁有豐富的鳥類資源與植物資源—大安水蓑衣、水筆仔等,面積為701.3公頃,近來成為民眾假日參訪與學生戶外教學之重要地區。
本區承受清水地區大部分的家庭有機廢水,提供了底棲生物重要的營養來源,又因為濕地內擁有潮溪、草澤、沙地、碎石、泥灘等多樣性環境,因此孕育數量可觀的生物。2004年農委會公告「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海岸全長約3.5公里,根據林惠真教授的調查報告,高美濕地的地形可分為潮溪區、草澤區、沙地區、碎石地區、雲林莞草區(約5公頃)、泥灘地區及低潮線等7種類型的棲地。海堤內有大安水蓑衣保護區,目前已設有圍籬保護。已記錄鳥種 34科135種,其中保育類鳥類9種,如黑面琵鷺、唐白鷺。每年約有100~200隻黑嘴鷗在此度冬(約占世界的1/10),和北港溪口共列為台灣黑嘴鷗最多的棲息地,蟹類有7科30種。因此,高美濕地劃設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範圍內重要的野生動物。除此,植物種類共計27科105種,還有瀕臨絕種的大安水蓑衣與雲林莞草,並經營建署評定為國家重要濕地。(圖一為高美濕地空照圖)
二、 現況使用
(1) 生態教育的場域:高美濕地已列為國家級重要濕地,同時於93年9月29日由台中縣政府公告為「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因此,此區已成為小學、幼稚園戶外教學的重要地點。
(2)風力發電:另由於此區面臨台灣海峽,季風強烈,沿海已獲經濟部同意發展風力發電,並架設18座風力發電機組。(圖二)
(3)
圖二:高美濕地之風力發電機組觀光遊憩:台灣雖四面環海,但由於早期政治因素,民眾很難接近海邊從事海上活動,因此對海的渴望特別強烈,如台中縣雖聲稱東面臨海,但實際可接近海並允許民眾從事活動的地區,亦僅有大安海水浴場及高美濕地,其中高美濕地,因有廣大的腹地,水流平緩,景色優美,豐富的候鳥及動植物群,因此吸引大群民眾前往觀光遊憩。
(4)漁夫捕魚、底棲動物或海菜等:豐富的生態圈,帶來豐富的漁貨,因此,相當多的漁夫以此海域為生,為近來因民眾過多,漁貨量已降低許多。
(5)攤販林立: 攤販伴隨著人群而來,此區聚集相當多的攤販於濕地中設攤,但政府雖曾公告本區禁止設攤但並未嚴格取締,因此只要到假日,就可看到由攤販所形成的
三、 管理機關及公部門政策
本區管理機關若依海域而言,依土地法規定一定海域內土地,屬於國有,因此管理機關為國有財產局;若依掌管野生動物保護區的權責,則屬於行政院農委會,在縣市政府則屬於農業局、交通旅遊局,另外尚有海巡署,預防偷渡、走私;而目前是委託當地社團、社區代管,由社區組織巡邏隊,維護社區、濕地的清潔及安全。
目前公部門對濕地及周圍腹地主要的政策包括:
(一) 禁止民眾進入濕地: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公告民眾不能進入濕地範圍內,但在現場僅有斑白而不清楚的告示牌,禁止進入,且對攤販區或民眾進入濕地的行為多是而不見,除非報載重大違規才會涉入調查並罰款。
(二)周圍大興土木期望帶動周邊觀光:台中縣政府以高美濕地為起點,結合台中港務局、台灣電力公司規劃一系列藍帶海洋計畫,包括濱海遊憩公園、藍帶自行車道系統、電力博物館、旅客服務中心等等,但攸關生態解說功能的解說站工程,迄今仍停留於招標階段,攸關生態保育的分區管理制度亦僅停留於開會時說說而已。
(三)旅遊資訊廣為宣傳:宣傳帶來大量人潮、車潮,並輔以民眾踩著夕陽於濕地中散步的浪漫情景,加上風車美景,塑造中台灣既可親水又最美海景的意象。
(四)當地社區、團體管理維護:由縣政府委託高美愛鄉協會代管、社區並自組巡邏隊,維護社區、濕地的清潔及安全。
四、 研究方法
為了瞭解遊客對高美溼地的期待及公部門對高美濕地管理之看法,並進一步建立未來高美濕地定位及管理策略,本研究針對管理之公部門、社區幹部進行相關文獻蒐集並採面對面訪談,對遊客進行問卷調查。
(一)研究設計
本研究採取焦點團體法與問卷調查法並行的方式。在問卷設計上,問卷題項分為封閉式問卷、針對每一題封閉式問卷題項所設計的開放式問項及個人屬性三部份。
1.焦點團體法
在焦點團體法部分,採用分層抽樣法,依照公部門、社區等不同的屬性選取焦點團體的代表,透過與各屬性不同之代表分別討論,每次約20 分鐘,在討論內容中蒐集不同屬性的代表關心的議題以及對高美濕地之管理及定位等各方面的意見,並藉此作為問卷設計上的參考。
2.問卷
問卷主要是在各類項目下,提供每一位受訪者勾選對高美濕地的看法及滿意度,以更明確的知道遊客對高美濕地的期待與建議改善方向。
3.個人屬性資料
本部份針對問卷的部份調查,包括性別、年齡、學歷、職業、是否為在地人、至高美濕地旅遊次數、重遊意願、濕地定位、解說服務、公共設施、管理情形、對外交通、最需要改善項目等共13 項。計分方式採用李克特尺度(Likert Scale)五點計分法,由受試者依照個人在高美濕地所經歷或觀察到的實際情形,從非常不同意、不同意、不確定、同意、非常同意等五個選項中勾選最能代表其個人意見的一項。而分數方面,非常不同意為1 分,不同意為2 分;依此類推到非常同意則為5 分。
(二)研究對象 :面訪的對象為管理高美濕地的管理機關、社區代表,問卷對象則針對至高美濕地之遊客及曾經至高美濕地的遊客進行施測,為達到問卷的保密性以及填答真實性,問卷設計上一律採不記名的方式。 (完整問卷內容詳附件一)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用SPSS 軟體進行資料處理與分析的工具,所採行的統計方法有以下幾種:
1.描述性統計:使用描述性統計以描繪出受訪者背景資料
2.信度分析 :信度是針對同一或相似母體進行重複測量所得結果之一致性程度,一般以Cronbach alpha 來衡量各題項之一致性,本研究採用信度分析以了解滿意度問卷之一致性:本研究採用平均數分析以了解一般遊客對高美濕地滿意度各構面與各題項之滿意程度認知。
信度即指可靠性(Trustworthiness),係指衡量結果的一致性或穩定性(楊國樞,1993)。一般最常用Cronbach alpha 係數來衡量同一構面下之各項目間的一致性。本研究之問卷內容信度,以採用Cronbach alpha 係數說明內容一致性的程度,而主要計算內容包含:遊客對高美濕地的認知、定位、旅遊滿意度、消費行為及個人基本資了等四部分,結果參見表4。而根據Wortzl(1979)觀點認為工具的信度介於0.70至0.98均屬於高信度值,若低於0.35 則必須予以拒絕(林震岩,1991)。但因本研究僅是實驗性質,採集之樣本亦僅52枚,故暫不將此列入討論而直接進入結果分析
3.交叉分析:本研究採用交叉分析以分析個人特徵如工作性質、居住地等等是否對高美濕地定位與管理等各構面的認知造成差異。
壹、研究結果
一、回收樣本結構
因受限於調查時間及經費問題,本研究採集的樣本相當有限,惟仍可藉由此分析結果作為衝突研究之基礎。本研究針對到高美濕地遊玩的人進行隨機抽樣,填答人數52人,有效填答率100%
在本次研究樣本分布方面,填答者工作性質大多為軍公教人員佔57.1%;男性遊客佔60%;年齡主要分布在25-55歲之間佔91%,居住地則集中在台中縣市占91.5%。
三、個人屬性對於高美濕地定位之差異性分析
為了瞭解不同個人屬性的遊客對高美濕地定位、公設滿意度在各構面上的差異,本研究採用交叉分析進行個人屬性變項對各滿意度構面評估之差異程度分析,並將結果分述如下:
1. 知道高美溼地被劃設為「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僅占17.1%,其中台中縣、市遊客知道的僅佔11.5%(台中縣2.9%,台中市8.6%),民眾知道不得進入濕地遊玩者占54%,顯示遊客一半以上知道高美濕地不可進入。
2. 不同屬性對高美溼地定位之認知:對高美溼地的定位,62.9%認為應兼顧生態與觀光,僅有25.7%認為應以發展生態為主,以中部縣市的遊客而言
,台中縣市高達57.1%的遊客認為高美溼地應以發展兼顧生態與觀光為主,而非僅以生態保存為唯一目標。
3. 高美溼地服務設施滿意度程度
在旅遊動線方面,滿意的占14.3%,不滿意的占45.7%;解說資訊方面,滿意的占11.5%,不滿意的占54.3%;公共設施品質方面,滿意的占11.4%,不滿意的占57.1%;管理部分,滿意的占5.8%,不滿意的占71.4%;綜尚可知,一半以上的民眾對服務設施都不滿意。
4. 遊客覺得最需要改善的項目前三名依序為:廁所、攤販區及停車管制
5. 重遊意願:會重遊高美濕地的占77.1%,不會重遊的占22.9%;但遊客若不能進入濕地區則會重遊者占48.7%,不會重遊者占51.4%,顯示遊客是否能進入濕地體驗,對民眾重遊意願將有決定性影響。
貳、 衝突分析
一、公部門管理機關間的矛盾
1. 蕭敬騰事件不斷上演:透過電視台的轉播,知名星光歌手蕭敬騰在高美濕地彈奏鋼琴並將鋼琴燒毀的MV,不但打響蕭敬騰的知名度,更引起大家對高美濕地的注意,台灣哪裡有這麼美的地方?接下來保育團體的抗議,台中縣政府的開罰,但這些新聞都不敵蕭敬騰MV強力放送的版面,民眾唯一的印象仍停留於高美濕地的美以及民眾踩著濕地迎接夕陽的畫面。負責拍攝mv的工作室也說,不知道高美溼地為保育地,也沒見到警告標語,只有看到許多遊客來溼地遊玩、遛狗,所以以為只是一般的海水浴場。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所劃設的濕地,是為了保育濕地內特定動物,依規定民眾並不能進入濕地範圍內,但因管理鬆散,不僅民眾踐踏濕地的照片列入台中縣強力推銷景點的宣傳照造成誤導外,攤販隨處可見,假日更成為烤肉的重要地點,至於生態教育的功能僅以斑駁的指示牌告知。而究其原因高美溼地最大的問題在於缺乏經營管理。因為高美溼地雖然劃設為保護區,卻沒有進一步分級管理,未分出作為學術研究的核心保護區、緩衝區以及民眾較可親近的利用區。
2. 我罰錢、你照樣宣傳--公部份的多頭馬車管理:濕地的管理應是要兼顧濕地本身及周圍環境的營造,因此,濕地本身的管理單位主要為農委會及台中縣政府農業局,此單位亦為著重保育之單位,因此,該單位並不希望有任何的開發行為在此區發生,因此亦無復育問題,但事實上,因為管理的不當,造成高美濕地迫切需要復育。另外濕地周邊的管理單位尚有負責濱海遊憩公園及藍帶海岸自行車道的台中縣交通旅遊局,此局業務之推動以帶動觀光為目的;另外負責風力發電的為台灣電力公司,負責高東社區發展協會人力培訓的為台中縣文化局,及環保志工隊成立的台中縣環保局。綜上所述至少管理單位有5個單位,而且各自為政。
二、 政策間的矛盾--既要觀光也要生態復育難以兼顧
人潮帶來商機,因此不論台中縣政府、台中港務局或高東社區都希望以高美濕地的人潮帶來產業的商機,因此開始在周圍規劃開發大量的硬體建設,但就如前段所述管理的鬆散加上未分級管理,許多濕地專家如:林惠真教授即站出來呼籲高美溼地26%的區域,已產生土壤過於密實的硬化問題,不僅雲林莞草長不出來,硬化區域的物種量也比一般正常溼地減少了1/3。
三、公部門與當地社團各有期待:部分高東社區發展協會及高美愛鄉協會的成員,為了保育高美濕地之特有物種,並期望帶動社區生態觀光產業發展,除成立「高美濕地暨社區入口網」網站外,也 積極培育社區導覽人才,並參加社區總體營造人才的培訓,成立清水鎮高東社區環保志工隊負責清運濕地的垃圾,但也有部分既得利益者,例如:攤販業者認為劃設保護區,社區將無法謀生;但無論態度如何,面對台中縣政府農業單位的消極管理除了公告將高美濕地劃設為「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外,並無其他積極作為。
四、遊客的矛盾:多數遊客也認同生態重要,但當遊客無法直接與濕地接觸時,重遊意願卻是相對低的。
五、公部門的規劃與遊客期待的落差:當政府不斷的在濕地周邊大興土木時,卻沒有想到當遊客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不可進入濕地則重由機率並不高,因此當務之急政府要思考的是如何提供一個生態與觀光兼顧的濕地環境,而非僅是在周邊興建各類大型量體。
參、 結論與建議
一、 結論
經由以上分析可知,高美濕地因風景特殊、民眾可親近水及具有特殊保育類動植物等因素,而吸引大量的觀光人潮,但卻也面臨嚴重的即將消失危機,也就是濕地硬化、雲林莞草面積大量減少及底棲動物大量消失等等,民眾喜歡接近大自然此乃天性,公部門因應人潮規劃建設服務設施及其他帶狀景點亦為一般遊憩規劃之方式,但問題出在各式各樣的衝突管理及缺乏一整合的計畫目標與管理政策,以下分別說明:
1. 高美濕地位於台中縣,但台中縣民對濕地的定位及管理,卻顯得相當模糊。
2. 計畫目標不明確方面:高美溼地既劃設為「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代表台中縣政府及農委會希望此區域是受保護的,因此相關及相鄰的計畫都應以保育及復育高美濕地為惟一目標,但從台中縣政府的濱海遊憩公園、海洋藍帶計畫、甚或到未來台中港務局積極推動的觀光漁港、台灣電力公司推動的風力發電計畫,都看不到生態保育列為最高指導原則,當生態保育為列為此區最高指導原則前,各相關單位間的平行與縱向溝通即已缺乏溝通、牽制平台。除此台中縣政府對高美濕地保留原貌、不去動它即為保護野生保護區的認知,卻殊不知濕地即將面臨消失的困境,對此迄今亦尚無提出任何評估報告與復育對策,亦間接造成高美溼地的消失。
3. 疊床架屋的管理單位:因為計畫目標的不明確,造成五花八門的建設都想在人口聚集眾多的高美濕地周邊沾光,農委會、營建署、縣農業局、交通旅遊局各彈各的調,不斷的投入新建設,但濕地周邊的生態解說功能,最符合生態的基本服務設施,例如:賞鳥眺望平台、簡易的汙水淨化流入濕地系統、解說站與休息站卻仍付之闕如,宣傳與管理機關南轅北轍的做法,缺乏平行間溝通整合。
4. 社區的矛盾:希望以高美溼地的知名度及眾多遊客帶動當地經濟發展,但既得利益的攤販區不願撤離,既想發展觀光,又想保護濕地生態,卻無具體訴求。
5. 營造符合遊客期待與保育生態的課題:遊客普遍認為保護生態重要,但當遊客無法接觸濕地,則重遊意願將大大降低,因此兼顧觀光與生態的發展策略是未來的重大課題
二、建議
經由以上的分析可知,高美溼地的衝突最後可簡單的歸納成定位不明、缺乏分區管理及多頭馬車等三大原因,以下就此三點提出未來可改善的建議。
1. 以民眾參與方式確立高美濕地的定位
高美濕地的定位決定未來規劃方向、政策及管理策略,但定位的決定並非由政府一廂情願的由上而下的規劃方式,二十世紀以來的辯護式規劃即可提供一種「以人為主、環境共生」的規劃方式,因此藉由政府提供充分的資訊,由民眾共同參與討論未來的發展定位,將是未來高美濕地與當地民眾共生的開始,也惟有此方能建立對高美濕地的認同感,進而保護生態,珍惜大自然所賜與的得天獨厚條件。
2. 兼顧生態、觀光及居民生計,建立分區管理制度
高美濕地未來的走向勢必是各方角力的焦點,生態團體、觀光旅遊業者、居民的考量及管理機關,各有不可放棄的原則,但從美國濕地的案例,可以了解兼顧生態與觀光的不二法門即為分區管理,包括:核心區、緩衝區、體驗區、私人土地區等等。
3. 整合多頭馬車的管理為單一機關
在台灣不論山坡地管理、治水或非都市土地變更等等,都面臨多頭馬車帶來的管理困擾,濕地的管理也是其一,尤其當濕地不再僅是生態保育地,當它也提供觀光功能時,更突顯管理的問題,因此決定發展定、建立分區管理後,最重要的就是整合管理機關。
每個濕地都是一個小的生態圈,它同時也是蓄洪、提供棲息的重要環境,在面對經濟為主的環境中,許多的濕地就悄悄的在生活中消失了,而我們生活的環境也一點一滴的在破壞中,期待本文的建議能提供政府單位諸多反省及改進。
高美地區位居於清水鎮的最西北之區域,緊鄰大甲溪與台灣海峽,高美古早叫做高密,依據清朝道光十二年(1832)彰化縣志的記載,高美原稱高密,因為這一地區的海灘深度能將撐船的竹竿整支吞沒下去,而在台語發音上,高與竹竿的竿發音同,密則有淹沒的意思,故稱高密。而「高美」一名係於日治時期所改的稱呼。高美地區範圍包括今日的高美、高東、高西、高南及高北等五里,早在漢人未入高美地區屯墾,此地大部份是大甲溪的河床地,至今我們仍可從高美地區農民以石頭為材料就地堆築田埂,便可略窺一二。 清乾隆四年(1739),楊、蕭、王、趙等四姓家族至大甲溪的南岸開墾高密庄一帶,開啟漢人開墾高密庄的熱潮,在高美地區至今仍然保留許多完整的聚落,如趙厝、董厝、魚寮、田中央仔、舊庄、五分仔、竹圍、許厝及溪頭仔等傳統聚落,同時也為這個社區留下許多傳統聚落與三合院建築等珍貴的文化資產,這些傳統三合院至今保存仍然十分完好。近來高美地區在文建會、台中縣政府、清水鎮公所及民間團體協助之下,極力推動社區營造及觀光產業等相關工作,期待未來可以透過居民共同參與,結合在地特有文化、生態、宗教及產業等資源,發展社區特有的農業休閒及觀光產業。
一、 基地條件
高美濕地位於台灣中部的台中港北端與大甲溪口間,為中部海岸重要的自然生態資源,擁有豐富的鳥類資源與植物資源—大安水蓑衣、水筆仔等,面積為701.3公頃,近來成為民眾假日參訪與學生戶外教學之重要地區。
本區承受清水地區大部分的家庭有機廢水,提供了底棲生物重要的營養來源,又因為濕地內擁有潮溪、草澤、沙地、碎石、泥灘等多樣性環境,因此孕育數量可觀的生物。2004年農委會公告「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海岸全長約3.5公里,根據林惠真教授的調查報告,高美濕地的地形可分為潮溪區、草澤區、沙地區、碎石地區、雲林莞草區(約5公頃)、泥灘地區及低潮線等7種類型的棲地。海堤內有大安水蓑衣保護區,目前已設有圍籬保護。已記錄鳥種 34科135種,其中保育類鳥類9種,如黑面琵鷺、唐白鷺。每年約有100~200隻黑嘴鷗在此度冬(約占世界的1/10),和北港溪口共列為台灣黑嘴鷗最多的棲息地,蟹類有7科30種。因此,高美濕地劃設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範圍內重要的野生動物。除此,植物種類共計27科105種,還有瀕臨絕種的大安水蓑衣與雲林莞草,並經營建署評定為國家重要濕地。(圖一為高美濕地空照圖)
二、 現況使用
(1) 生態教育的場域:高美濕地已列為國家級重要濕地,同時於93年9月29日由台中縣政府公告為「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因此,此區已成為小學、幼稚園戶外教學的重要地點。
(2)風力發電:另由於此區面臨台灣海峽,季風強烈,沿海已獲經濟部同意發展風力發電,並架設18座風力發電機組。(圖二)
(3)
圖二:高美濕地之風力發電機組觀光遊憩:台灣雖四面環海,但由於早期政治因素,民眾很難接近海邊從事海上活動,因此對海的渴望特別強烈,如台中縣雖聲稱東面臨海,但實際可接近海並允許民眾從事活動的地區,亦僅有大安海水浴場及高美濕地,其中高美濕地,因有廣大的腹地,水流平緩,景色優美,豐富的候鳥及動植物群,因此吸引大群民眾前往觀光遊憩。
(4)漁夫捕魚、底棲動物或海菜等:豐富的生態圈,帶來豐富的漁貨,因此,相當多的漁夫以此海域為生,為近來因民眾過多,漁貨量已降低許多。
(5)攤販林立: 攤販伴隨著人群而來,此區聚集相當多的攤販於濕地中設攤,但政府雖曾公告本區禁止設攤但並未嚴格取締,因此只要到假日,就可看到由攤販所形成的
三、 管理機關及公部門政策
本區管理機關若依海域而言,依土地法規定一定海域內土地,屬於國有,因此管理機關為國有財產局;若依掌管野生動物保護區的權責,則屬於行政院農委會,在縣市政府則屬於農業局、交通旅遊局,另外尚有海巡署,預防偷渡、走私;而目前是委託當地社團、社區代管,由社區組織巡邏隊,維護社區、濕地的清潔及安全。
目前公部門對濕地及周圍腹地主要的政策包括:
(一) 禁止民眾進入濕地: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公告民眾不能進入濕地範圍內,但在現場僅有斑白而不清楚的告示牌,禁止進入,且對攤販區或民眾進入濕地的行為多是而不見,除非報載重大違規才會涉入調查並罰款。
(二)周圍大興土木期望帶動周邊觀光:台中縣政府以高美濕地為起點,結合台中港務局、台灣電力公司規劃一系列藍帶海洋計畫,包括濱海遊憩公園、藍帶自行車道系統、電力博物館、旅客服務中心等等,但攸關生態解說功能的解說站工程,迄今仍停留於招標階段,攸關生態保育的分區管理制度亦僅停留於開會時說說而已。
(三)旅遊資訊廣為宣傳:宣傳帶來大量人潮、車潮,並輔以民眾踩著夕陽於濕地中散步的浪漫情景,加上風車美景,塑造中台灣既可親水又最美海景的意象。
(四)當地社區、團體管理維護:由縣政府委託高美愛鄉協會代管、社區並自組巡邏隊,維護社區、濕地的清潔及安全。
四、 研究方法
為了瞭解遊客對高美溼地的期待及公部門對高美濕地管理之看法,並進一步建立未來高美濕地定位及管理策略,本研究針對管理之公部門、社區幹部進行相關文獻蒐集並採面對面訪談,對遊客進行問卷調查。
(一)研究設計
本研究採取焦點團體法與問卷調查法並行的方式。在問卷設計上,問卷題項分為封閉式問卷、針對每一題封閉式問卷題項所設計的開放式問項及個人屬性三部份。
1.焦點團體法
在焦點團體法部分,採用分層抽樣法,依照公部門、社區等不同的屬性選取焦點團體的代表,透過與各屬性不同之代表分別討論,每次約20 分鐘,在討論內容中蒐集不同屬性的代表關心的議題以及對高美濕地之管理及定位等各方面的意見,並藉此作為問卷設計上的參考。
2.問卷
問卷主要是在各類項目下,提供每一位受訪者勾選對高美濕地的看法及滿意度,以更明確的知道遊客對高美濕地的期待與建議改善方向。
3.個人屬性資料
本部份針對問卷的部份調查,包括性別、年齡、學歷、職業、是否為在地人、至高美濕地旅遊次數、重遊意願、濕地定位、解說服務、公共設施、管理情形、對外交通、最需要改善項目等共13 項。計分方式採用李克特尺度(Likert Scale)五點計分法,由受試者依照個人在高美濕地所經歷或觀察到的實際情形,從非常不同意、不同意、不確定、同意、非常同意等五個選項中勾選最能代表其個人意見的一項。而分數方面,非常不同意為1 分,不同意為2 分;依此類推到非常同意則為5 分。
(二)研究對象 :面訪的對象為管理高美濕地的管理機關、社區代表,問卷對象則針對至高美濕地之遊客及曾經至高美濕地的遊客進行施測,為達到問卷的保密性以及填答真實性,問卷設計上一律採不記名的方式。 (完整問卷內容詳附件一)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用SPSS 軟體進行資料處理與分析的工具,所採行的統計方法有以下幾種:
1.描述性統計:使用描述性統計以描繪出受訪者背景資料
2.信度分析 :信度是針對同一或相似母體進行重複測量所得結果之一致性程度,一般以Cronbach alpha 來衡量各題項之一致性,本研究採用信度分析以了解滿意度問卷之一致性:本研究採用平均數分析以了解一般遊客對高美濕地滿意度各構面與各題項之滿意程度認知。
信度即指可靠性(Trustworthiness),係指衡量結果的一致性或穩定性(楊國樞,1993)。一般最常用Cronbach alpha 係數來衡量同一構面下之各項目間的一致性。本研究之問卷內容信度,以採用Cronbach alpha 係數說明內容一致性的程度,而主要計算內容包含:遊客對高美濕地的認知、定位、旅遊滿意度、消費行為及個人基本資了等四部分,結果參見表4。而根據Wortzl(1979)觀點認為工具的信度介於0.70至0.98均屬於高信度值,若低於0.35 則必須予以拒絕(林震岩,1991)。但因本研究僅是實驗性質,採集之樣本亦僅52枚,故暫不將此列入討論而直接進入結果分析
3.交叉分析:本研究採用交叉分析以分析個人特徵如工作性質、居住地等等是否對高美濕地定位與管理等各構面的認知造成差異。
壹、研究結果
一、回收樣本結構
因受限於調查時間及經費問題,本研究採集的樣本相當有限,惟仍可藉由此分析結果作為衝突研究之基礎。本研究針對到高美濕地遊玩的人進行隨機抽樣,填答人數52人,有效填答率100%
在本次研究樣本分布方面,填答者工作性質大多為軍公教人員佔57.1%;男性遊客佔60%;年齡主要分布在25-55歲之間佔91%,居住地則集中在台中縣市占91.5%。
三、個人屬性對於高美濕地定位之差異性分析
為了瞭解不同個人屬性的遊客對高美濕地定位、公設滿意度在各構面上的差異,本研究採用交叉分析進行個人屬性變項對各滿意度構面評估之差異程度分析,並將結果分述如下:
1. 知道高美溼地被劃設為「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僅占17.1%,其中台中縣、市遊客知道的僅佔11.5%(台中縣2.9%,台中市8.6%),民眾知道不得進入濕地遊玩者占54%,顯示遊客一半以上知道高美濕地不可進入。
2. 不同屬性對高美溼地定位之認知:對高美溼地的定位,62.9%認為應兼顧生態與觀光,僅有25.7%認為應以發展生態為主,以中部縣市的遊客而言
,台中縣市高達57.1%的遊客認為高美溼地應以發展兼顧生態與觀光為主,而非僅以生態保存為唯一目標。
3. 高美溼地服務設施滿意度程度
在旅遊動線方面,滿意的占14.3%,不滿意的占45.7%;解說資訊方面,滿意的占11.5%,不滿意的占54.3%;公共設施品質方面,滿意的占11.4%,不滿意的占57.1%;管理部分,滿意的占5.8%,不滿意的占71.4%;綜尚可知,一半以上的民眾對服務設施都不滿意。
4. 遊客覺得最需要改善的項目前三名依序為:廁所、攤販區及停車管制
5. 重遊意願:會重遊高美濕地的占77.1%,不會重遊的占22.9%;但遊客若不能進入濕地區則會重遊者占48.7%,不會重遊者占51.4%,顯示遊客是否能進入濕地體驗,對民眾重遊意願將有決定性影響。
貳、 衝突分析
一、公部門管理機關間的矛盾
1. 蕭敬騰事件不斷上演:透過電視台的轉播,知名星光歌手蕭敬騰在高美濕地彈奏鋼琴並將鋼琴燒毀的MV,不但打響蕭敬騰的知名度,更引起大家對高美濕地的注意,台灣哪裡有這麼美的地方?接下來保育團體的抗議,台中縣政府的開罰,但這些新聞都不敵蕭敬騰MV強力放送的版面,民眾唯一的印象仍停留於高美濕地的美以及民眾踩著濕地迎接夕陽的畫面。負責拍攝mv的工作室也說,不知道高美溼地為保育地,也沒見到警告標語,只有看到許多遊客來溼地遊玩、遛狗,所以以為只是一般的海水浴場。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所劃設的濕地,是為了保育濕地內特定動物,依規定民眾並不能進入濕地範圍內,但因管理鬆散,不僅民眾踐踏濕地的照片列入台中縣強力推銷景點的宣傳照造成誤導外,攤販隨處可見,假日更成為烤肉的重要地點,至於生態教育的功能僅以斑駁的指示牌告知。而究其原因高美溼地最大的問題在於缺乏經營管理。因為高美溼地雖然劃設為保護區,卻沒有進一步分級管理,未分出作為學術研究的核心保護區、緩衝區以及民眾較可親近的利用區。
2. 我罰錢、你照樣宣傳--公部份的多頭馬車管理:濕地的管理應是要兼顧濕地本身及周圍環境的營造,因此,濕地本身的管理單位主要為農委會及台中縣政府農業局,此單位亦為著重保育之單位,因此,該單位並不希望有任何的開發行為在此區發生,因此亦無復育問題,但事實上,因為管理的不當,造成高美濕地迫切需要復育。另外濕地周邊的管理單位尚有負責濱海遊憩公園及藍帶海岸自行車道的台中縣交通旅遊局,此局業務之推動以帶動觀光為目的;另外負責風力發電的為台灣電力公司,負責高東社區發展協會人力培訓的為台中縣文化局,及環保志工隊成立的台中縣環保局。綜上所述至少管理單位有5個單位,而且各自為政。
二、 政策間的矛盾--既要觀光也要生態復育難以兼顧
人潮帶來商機,因此不論台中縣政府、台中港務局或高東社區都希望以高美濕地的人潮帶來產業的商機,因此開始在周圍規劃開發大量的硬體建設,但就如前段所述管理的鬆散加上未分級管理,許多濕地專家如:林惠真教授即站出來呼籲高美溼地26%的區域,已產生土壤過於密實的硬化問題,不僅雲林莞草長不出來,硬化區域的物種量也比一般正常溼地減少了1/3。
三、公部門與當地社團各有期待:部分高東社區發展協會及高美愛鄉協會的成員,為了保育高美濕地之特有物種,並期望帶動社區生態觀光產業發展,除成立「高美濕地暨社區入口網」網站外,也 積極培育社區導覽人才,並參加社區總體營造人才的培訓,成立清水鎮高東社區環保志工隊負責清運濕地的垃圾,但也有部分既得利益者,例如:攤販業者認為劃設保護區,社區將無法謀生;但無論態度如何,面對台中縣政府農業單位的消極管理除了公告將高美濕地劃設為「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外,並無其他積極作為。
四、遊客的矛盾:多數遊客也認同生態重要,但當遊客無法直接與濕地接觸時,重遊意願卻是相對低的。
五、公部門的規劃與遊客期待的落差:當政府不斷的在濕地周邊大興土木時,卻沒有想到當遊客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不可進入濕地則重由機率並不高,因此當務之急政府要思考的是如何提供一個生態與觀光兼顧的濕地環境,而非僅是在周邊興建各類大型量體。
參、 結論與建議
一、 結論
經由以上分析可知,高美濕地因風景特殊、民眾可親近水及具有特殊保育類動植物等因素,而吸引大量的觀光人潮,但卻也面臨嚴重的即將消失危機,也就是濕地硬化、雲林莞草面積大量減少及底棲動物大量消失等等,民眾喜歡接近大自然此乃天性,公部門因應人潮規劃建設服務設施及其他帶狀景點亦為一般遊憩規劃之方式,但問題出在各式各樣的衝突管理及缺乏一整合的計畫目標與管理政策,以下分別說明:
1. 高美濕地位於台中縣,但台中縣民對濕地的定位及管理,卻顯得相當模糊。
2. 計畫目標不明確方面:高美溼地既劃設為「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代表台中縣政府及農委會希望此區域是受保護的,因此相關及相鄰的計畫都應以保育及復育高美濕地為惟一目標,但從台中縣政府的濱海遊憩公園、海洋藍帶計畫、甚或到未來台中港務局積極推動的觀光漁港、台灣電力公司推動的風力發電計畫,都看不到生態保育列為最高指導原則,當生態保育為列為此區最高指導原則前,各相關單位間的平行與縱向溝通即已缺乏溝通、牽制平台。除此台中縣政府對高美濕地保留原貌、不去動它即為保護野生保護區的認知,卻殊不知濕地即將面臨消失的困境,對此迄今亦尚無提出任何評估報告與復育對策,亦間接造成高美溼地的消失。
3. 疊床架屋的管理單位:因為計畫目標的不明確,造成五花八門的建設都想在人口聚集眾多的高美濕地周邊沾光,農委會、營建署、縣農業局、交通旅遊局各彈各的調,不斷的投入新建設,但濕地周邊的生態解說功能,最符合生態的基本服務設施,例如:賞鳥眺望平台、簡易的汙水淨化流入濕地系統、解說站與休息站卻仍付之闕如,宣傳與管理機關南轅北轍的做法,缺乏平行間溝通整合。
4. 社區的矛盾:希望以高美溼地的知名度及眾多遊客帶動當地經濟發展,但既得利益的攤販區不願撤離,既想發展觀光,又想保護濕地生態,卻無具體訴求。
5. 營造符合遊客期待與保育生態的課題:遊客普遍認為保護生態重要,但當遊客無法接觸濕地,則重遊意願將大大降低,因此兼顧觀光與生態的發展策略是未來的重大課題
二、建議
經由以上的分析可知,高美溼地的衝突最後可簡單的歸納成定位不明、缺乏分區管理及多頭馬車等三大原因,以下就此三點提出未來可改善的建議。
1. 以民眾參與方式確立高美濕地的定位
高美濕地的定位決定未來規劃方向、政策及管理策略,但定位的決定並非由政府一廂情願的由上而下的規劃方式,二十世紀以來的辯護式規劃即可提供一種「以人為主、環境共生」的規劃方式,因此藉由政府提供充分的資訊,由民眾共同參與討論未來的發展定位,將是未來高美濕地與當地民眾共生的開始,也惟有此方能建立對高美濕地的認同感,進而保護生態,珍惜大自然所賜與的得天獨厚條件。
2. 兼顧生態、觀光及居民生計,建立分區管理制度
高美濕地未來的走向勢必是各方角力的焦點,生態團體、觀光旅遊業者、居民的考量及管理機關,各有不可放棄的原則,但從美國濕地的案例,可以了解兼顧生態與觀光的不二法門即為分區管理,包括:核心區、緩衝區、體驗區、私人土地區等等。
3. 整合多頭馬車的管理為單一機關
在台灣不論山坡地管理、治水或非都市土地變更等等,都面臨多頭馬車帶來的管理困擾,濕地的管理也是其一,尤其當濕地不再僅是生態保育地,當它也提供觀光功能時,更突顯管理的問題,因此決定發展定、建立分區管理後,最重要的就是整合管理機關。
每個濕地都是一個小的生態圈,它同時也是蓄洪、提供棲息的重要環境,在面對經濟為主的環境中,許多的濕地就悄悄的在生活中消失了,而我們生活的環境也一點一滴的在破壞中,期待本文的建議能提供政府單位諸多反省及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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